各项目部门:
根据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请抓紧时间核实贵部门负责的所有采购项目,对照财政局通知,是否有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货物与服务类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质量保证金,工程类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总金额的3%),如果有,请及时整改清退违规收取的质量保证金。
国资处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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