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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分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4-02    作者:城建分院     来源:     点击: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方便教师备课,满足教师授课之需要,丰富教师相关专业知识。为了搞好城建分院教材的选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 选用原则

1.选用的教材要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相匹配,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理论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能够满足实践教学和未来从事岗位工作的需要,反映科技发展的最新信息、最新知识,以及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标准。并具有思想性、启发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2.建立选优制度。鼓励分院教师优先选用近年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部、省级规划教材和重点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获省部级以上奖的优秀教材及教师本人主编出版的正式教材。

3.鼓励分院教师大力开发与人才培养方案相匹配的工学结合的实训教材,鼓励分院教师结合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开发出相应的特色教材,并优选教师本人主编出版的正式教材。

二.选用程序

教材的选用要严格履行选用程序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要以任课教师提出选用意见进行选定。同时专业中心主任及课程组长对各教师上报汇总后的教材认真讨论、研究确定,由分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务处进行审批。对于由两位以上教师承担同一门课程(有相同的课程标准和要求)者,必须选用统一教材;若因为教学改革需要而选用不同教材,必须满足课程实行统一考核的要求,经分院批准后方可使用。教材选用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审批未批准的教材由教师(或中心主任)进行重新申报。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